根據相關政策對我校部分離(退)休教職工的補貼情況進行了調整,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一、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的相關文件精神,調整了我校退休人員“文革”全殘、基殘人員護理費的標準,此項護理費補貼于2011年6月的工資中發放,并補發2010年8至2011年5月的增加額。
二、根據各部委的相關文件精神,擴大離休干部生活補貼的發放范圍,此項生活補貼于2011年6月的工資中一次性發放。
具體發放標準請到離退休處查詢。
此通報
人事處
2011年06月16日
上一條:關于辦理《自治區本級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證歷》的通知 下一條:關于2011年1月至5月我校教職工工資調整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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