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相關文件精神,我校已于2011年3月完成了崗位設置和聘任工作,經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核準備案后,于2011年5月按崗位分級和調整兌現相應的崗位工資。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1、根據2011年的崗位聘任情況,對聘任到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按崗位分級調整個人崗位工資部分,此項工資變動從2011年7月在個人工資中調整,并補發2011年5月、6月的增加額。
2、對聘任時調整崗位的人員按新聘任崗位重新套改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此項工資變動從2011年7月在個人工資中調整,并補發2011年5月、6月的增加額。
此通報。
人事處
2011年7月15日